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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确保期末及寒假期间学校实验室有序运行,防范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学校决定开展期末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及隐患排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学院作为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全面做好我校2023年秋季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查工作。

要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确保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

二、工作内容

1.进一步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请各学院在确保前期排查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全部整改落实到位的基础上,再次对实验室安全隐患和漏洞开展全面排查。主要包括实验室危化品、特种设备(气瓶、压力容器)、自制设备等重要危险源管理,实验室水、电、消防等基础设施安全,实验项目风险评估与管控机制,实验室钥匙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填写重点危险源分布清单(见附件1)。

2.各学院2023年度危险化学品及管制类化学品的使用管理情况。请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学院统计本年度的累计使用量和实际库存量,填报《荆楚理工学院危险化学品定期盘点统计表》(见附件2),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分别见附件6至附件9。请严格按国家规范目录中的“品名”和“CAS号”来填报,不得随意简写。

3.各学院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包括假期实验室安全值班及日常巡查安排、假期开放实验室备案情况及实验项目风险评估情况等。

三、工作安排

(一)学院自查阶段(1月10-16日)

各学院结合检查内容对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开展全面自查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确保期末和假期实验室安全。

各学院结合自查情况,填写2023年秋季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附件4)和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附件5)。

各学院假期开放实验室应严格落实实验室使用备案制度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学生开展实验必须有导师或实验室安全管理员现场指导。

(二)学校检查阶段(1月17-18日)

检查小组成员:

 长:曹甜东

副组长:王洪林

 员: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教务处、科技处、保卫部(处)相关人员

检查路线:17日)化工与药学院、生物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信学院、医学院

18日)经管学院、外国语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艺术学院、数理学院、师范学院、文传学院、体育部

(三)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检查

各学院根据假期实验开展情况,填报荆楚理工学院开放实验室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根据本单位实验室开放情况制定安全值班表,组织人员开展日常巡查巡检,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将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抽查。

四、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1月20日前提交如下材料(材料含纸质盖章版及电子版):1、荆楚理工学院重点危险源分布清单;2、荆楚理工学院危险化学品定期盘点统计表;3、荆楚理工学院开放实验室情况汇总表;4、2023年秋季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5、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

联系人: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办公室汪小舟;    

电话:13986991085

相关附件:

附件1:荆楚理工学院重点危险源分布清单

附件2:荆楚理工学院危险化学品定期盘点统计表

附件3:荆楚理工学院开放实验室情况汇总表

附件4:2023年秋季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5: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模板)

附件6:危险化学品目录2018版(含剧毒品)

附件7:带CAS号的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2018更新)

附件8:公安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

附件9: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2013年版)

附件10: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

 

 

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1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