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禁忌物配存表
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名称
配存顺号
危险化学品
爆炸品
点火器材
1
起爆器材
2
×
炸药及爆炸性药品(不同品名的不得在同一库内配存)
3
其他爆炸品
4
△
氧化剂
有机氧化剂
5
亚硝酸盐、亚氯酸盐、次亚氯酸盐1)
6
其他无机氧化剂2)
7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剧毒(液氯与液氨不能在一库内配存)
8
易燃
9
助燃(氧及氧空钢瓶不得与油脂在同一库内配存)
10
不燃
11
自燃物品
一级
12
二级
13
遇水燃烧物品(不得与含水液体货物在同一库内配存)
14
易燃液体
15
易燃固体(H发孔剂不可与酸性腐蚀物品及有毒和易燃酯类危险货物配存)
16
毒害品
氰化物
17
其他毒害品
18
腐蚀物品
酸性腐蚀物品
溴
19
过氧化氢
20
硝酸、发烟硝酸、硫酸、发烟硫酸、氯磺酸
21
1)
其他酸性腐蚀物品
22
碱性及其他腐蚀物品
生石灰、漂白粉
23
其他(无水肼、水合肼、氨水不得与氧化剂配存)
24
注:
1 无配存符号表示可以配存。
2 △表示可以配存,堆放时至少隔离2m。
3 ×表示不可以配存。
4 有注释时按注释规定办理。
1)除硝酸盐(如硝酸钠、硝酸钾、硝酸铵等)与硝酸、发烟硝酸可以配存外,其他情况均不得配存。
2)无机氧化剂不得与松软的粉状可燃物(如煤粉、焦粉、炭墨、糖、淀粉、锯末等)配存。